• 呆瓜

    前一阵子,在网上了解到:

    国家法律规定,小区中"人防设施"是谁投资建设,收益归谁(人防工程产权还是归国家)。

    小区的人防设施建设成本一般都是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,换句话说就是你的购房款中包含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,人防车位的出租、转让费用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。

    但现实是物业进行操作管理,收益都是物业拿着。

    有法律专业的佬了解以上内容吗,该如何维权呢?

    能给详细讲讲是怎么个事儿吗?

    主楼
  • hugang1633

    我们小区也是人防车位180一个月租给业主,感觉不合理,同问。

    #1
  • admini-linuxdo

    这个很多小区都这么做。物业可以把最终收益转嫁到其他社区维护等费用上。

    #2
  • undefined

    好像是地面车位产权是全体业主,出了公摊嘛。

    地下车位是开发商。

    #3
  • kkaa11

    人防车位不计入公摊,你没掏钱啊,所以不存在维权

    #4
  • 呆瓜

    大概流程我了解过了,先向税务局申请信息公开(“人防设施是否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”),一般不给你公开结果,然后申请行政复议,这时候90%能拿到结果。拿到公开结果后,直接写履职信举报就行了

    #5

发表回复

登录后回复